學校理化生物實驗室廢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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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恒沃環(huán)保設備有限公司
廢水污水處理系統(tǒng),是恒沃創(chuàng)科廢水處理廠家專為實驗室研發(fā)的廢水處理設備,其廢水處理流程主要采用“收集預沉淀裝置+酸堿中和調(diào)節(jié)+氣浮沉淀+重金屬捕捉+填充床光催化反應+微電解反應+催化氧化反應+活性吸附++MF微濾+MBR膜處理”等近二十項廢水處理工藝流程,設備廢水出水執(zhí)行國家GB8978-1996標準,達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zhì)標準》(GB/T 31962-2015)標準中的相關要求。
廢液處理原則
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jīng)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jīng)處理后排放,應根據(jù)廢液性質(zhì)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fā)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廢液處理方法
含汞、鉻、鉛、鎘、砷、酚、氰的廢液必須經(jīng)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實驗室處理方法如下:
含銅廢液的處理
實驗用過的硫酸銅廢液通過加適量鐵粉回收金屬銅,母液再經(jīng)沉淀、過濾、稀釋排放。
回收再利用
實驗室中產(chǎn)生的大量有機廢水可以采用蒸餾法進行回收,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可重復使用;一些貴重金屬可以采用沉淀法、結晶法、吸附法、離子交換等方法進行回收;實驗中的冷卻水可以冷卻后重新使用。
2、稀釋法
一些實驗室廢水可以通過稀釋的方法消減危害。如某些重金屬、可溶于水的易燃有機劑等,可以做適當稀釋后直接排入下水道,具體要求按CB8978執(zhí)行。對于呈現(xiàn)生物累積性、持久性或會降解為毒性更強的物質(zhì)時不應通過稀釋方法處理。
3、中和法
強酸類和強堿類實驗室廢水可小心的中和到適當PH(3~11)后直接排放,若中和后的廢水中含有其他有害物質(zhì)需要做進一步處理。
4、氧化法
一些硫化物、醛類、硫醇等,宜進行氧化處理生成毒性更小、刺激性氣味更小的化合物。
5、還原法
氧化物、過氧化物、許多有機藥品和重金屬溶液可以被還原成低毒物質(zhì),含六價鉻的廢水可以被酸性亞硫酸鹽、等還原劑還原為三價鉻,廢水中的汞、鉛和銀還原后,可以沉淀過濾出來。有機鉛也可以通過類似的方法去除。將處理后的濃縮液收集后裝入容器,送到制定地點進行處理。
6、可控反應法
對于一些特定的實驗室廢水,可根據(jù)其種類、處理量、產(chǎn)物要求、等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預處理方法,方法包括蒸發(fā)、過濾、離子交換、吸附、溶劑萃取、水解、臭氧分解和電解等。
其實還有一種解決方法,那就是使用實驗室廢水處理設備,進行實驗室廢水的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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