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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反對干細胞研究申請
近日,據(jù)《自然》報道,干細胞研究在歐洲將變得更加艱難。針對干細胞(包括人類胚胎干細胞系)研究面臨的道德倫理質疑,歐盟*上周宣布禁止干細胞研究進入申請程序。
該案法官伊夫斯·博特在3月10日的判決中表示,即使研究沒有直接破壞胚胎,也不應被授予,因為該技術涉及人類胚胎干細胞系,這相當于將人類胚胎用于工業(yè)制造,有悖于倫理道德和公共政策。
博特指出,雖然多功能干細胞不能定義為胚胎,因為“它們不能發(fā)育成一個完整的人”,但其往往是通過破壞胚胎來獲得,不管采集的時間已經(jīng)過去了多久。根據(jù)這種胚胎源重要性的觀點,這一裁定可能會鼓勵各個猶豫不決的國家采取限制性法規(guī),甚至*禁止干細胞研究。
決議本身也可能造成比問題更大的麻煩,因為歐洲各國之間干細胞研究管理法規(guī)差異很大。如英國和瑞典相對自由,允許使用采集的人類胚胎干細胞。而其他國家相對更嚴格,德國只允許對2007年5月之前進口的人類胚胎干細胞進行研究,而這種培養(yǎng)細胞系僅僅是多功能,只能發(fā)育成某個組織類型。愛爾蘭等一些國家則尚未制定這方面法規(guī)。
目前,歐洲*大法庭的13位法官也將考慮博特的意見,將在近兩個月內作出zui終決議,歐洲*發(fā)言人指出,盡管zui終決議不會給德國聯(lián)邦*施加壓力,但也可能改變德國的決定。德國馬普分子生物醫(yī)學研究院主管漢斯·斯庫勒說,各個國家“明顯地會參考歐洲指導原則的司法意見”。
“這可能是zui壞的結果。”德國波恩大學再造神經(jīng)生物學研究院主管奧利弗·布魯斯托說,正是由布魯斯托1991年的一項技術引發(fā)了漫長的法律辯論,他用現(xiàn)有的人類胚胎干細胞系生成了神經(jīng)細胞。2004年綠色和平環(huán)境組織對此提出質疑,認為破壞人類胚胎取得細胞系是“違背公共秩序”,破壞了歐洲大會設定的基本原則。但布魯斯托仍希望他的zui終會帶來神經(jīng)細胞的大量生產,以用于修復大腦或脊髓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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