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鴻鷗成運儀器設備有限公司作者
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guī)程
資料類型 | doc文件 | 資料大小 | 221184 |
下載次數(shù) | 344 | 資料圖片 | 【點擊查看】 |
上 傳 人 | 北京鴻鷗成運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 需要積分 | 0 |
關 鍵 詞 | 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混凝土強度檢測儀 |
- 【資料簡介】
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xié)會標準
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guī)程
CECS 03:88
主 要 符 號
d
——芯樣試件的平均直徑;
F
——芯樣試件抗壓試驗測得的大壓力;
——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換算值;
——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值;
(干)
——干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
(濕)
——濕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
——立方體混凝土試塊強度值;
——不同高徑比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換算系數(shù)。
1 總 則
第1.0.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從混凝土結構中鉆取芯樣,以測定普通混凝土的強度。
第1.0.2條 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主要用于下列情況:
一、對試塊抗壓強度的測試結果有懷疑時;
二、因材料、施工或養(yǎng)護不良而發(fā)生混凝土質量問題時;
三、混凝土遭受凍害、火災、化學侵蝕或其他損害時;
四、需檢測經(jīng)多年使用的建筑結構或構筑物中混凝土強度時。
第1.0.3條 對混凝土強度等級低于C10的結構,不宜采用鉆芯法檢測。
第1.0.4條 鉆芯機具有操作及芯樣加工,應由熟練的工作人員完成,并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
2 主要設備
第2.0.1條 鉆取芯樣及芯樣加工的主要設備、儀器、均應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2.0.2條 鉆芯機應具有足夠的剛度、操作靈活、固定和移動方便,并應有水冷卻系統(tǒng)。
鉆芯機主軸的徑向跳動不應超過0.1mm,工作時噪音不應大于90dB。
第2.0.3條 鉆取芯樣時宜采用內徑100mm或150mm的金剛石或人造金剛石薄壁鉆頭。鉆頭胎體不得有肉眼可見的裂縫、缺邊、少角、傾斜及喇叭口變形。
鉆頭胎體對鋼體的同心度偏差不得大于0.3mm,鉆頭的徑向跳動不得大于1.5mm。
第2.0.4條 鋸切芯樣用的鋸切機,應具有冷卻系統(tǒng)和牢固夾緊芯樣的裝置;配套使用的人造金剛石圓鋸片應有足夠的剛度。
第2.0.5條 芯樣宜采用補平裝置(或研磨機)進行端面加工。補平裝置除保證芯樣的端面平整外,尚應保證端面與軸線垂直。
第2.0.6條 探測鋼筋位置的磁感儀,應適用于現(xiàn)場操作,其大探測深度不應小于60mm,探測位置偏差不宜大于±5mm。
3 芯樣鉆取
第3.0.1條 采用鉆芯法檢測結構混凝土強度前,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工程名稱(或代號)及設計、施工、建設單位名稱;
二、結構或構件種類、外形尺寸及數(shù)量;
三、設計采用的混凝土強度等級;
四、成型日期,原材料(水泥品種、粗骨料粒徑等)和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五、結構或構件質量狀況和施工中存在問題的記錄;
六、有關的結構設計圖和施工圖等。
第3.0.2條 芯樣應在結構或構件的下列部位鉆取:
一、結構或構件受力較小的部位;
二、混凝土強度質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三、便于鉆芯機安放與操作的部位;
四、避開主筋、預埋件和管線的位置,并盡量避開其他鋼筋;
五、用鉆芯法和非破損法綜合測定強度時,應與非破損法取同一測區(qū)。
第3.0.3條 鉆取的芯樣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按單個構件檢測時,每個構件的鉆芯數(shù)量不應少于3個;對于較小構件,鉆芯數(shù)量可取2個;
二、對構件的局部區(qū)域進行檢測時,應由要求檢測的單位提出鉆芯位置及芯樣數(shù)量。
第3.0.4條 鉆取的芯樣直徑一般不宜小于骨料大粒徑的3倍,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小于骨料大粒徑的2倍。
第3.0.5條 鉆芯機就位并安放平穩(wěn)后,應將鉆機固定,以便工作時不致產生位置偏移。固定的方法應根據(jù)鉆芯機構造和施工現(xiàn)場的具體情況,分別采用頂桿支撐、配重、真空吸附或膨脹螺栓等方法。
第3.0.6條 鉆芯機在未安裝鉆頭之前,應先通電檢查主軸旋轉方向(三相電動機)。當旋轉方向為順時針時,方可安裝鉆頭。鉆芯機主軸的旋轉軸線,應調整到與被鉆取芯樣的混凝土表面相垂直。
第3.0.7條 鉆芯機接通水源、電源后,撥動變速鈕調到所需轉速。正向轉動操作手柄使鉆頭慢慢接觸混凝土表面,待鉆頭刃部入槽穩(wěn)定后方可加壓。進鉆到預定深度后,反向轉動操作手柄,將鉆頭提升到接近混凝土表面,然后停電停水。
第3.0.8條 鉆芯時用于冷卻鉆頭和排除混凝土料屑的冷卻水流量宜為3~5L/min,出口水溫不宜超過30C。
第3.0.9條 從鉆孔中取出的芯樣在稍微晾干后,應標上清晰的標記。若所取芯樣的高度及質量不能滿足本規(guī)程第4.0.6條的要求,則應重新鉆取芯樣。
芯樣在運送前應仔細包裝,避免損壞。
第3.0.10條 結構或構件鉆芯后所留下的孔洞應及時進行修補,以保證其正常工作。
第3.0.11條 工作完畢后,應及時對鉆芯機和芯樣加工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
4 芯樣加工及技術要求
第4.0.1條 芯樣抗壓試件的高度和直徑之比應在1~2的范圍內。
第4.0.2條 采用鋸切機加工芯樣試件時,應將芯樣固定,并使鋸切平面垂直于芯樣軸線。鋸切過程中應冷卻人造金剛石圓鋸片和芯樣。
第4.0.3條 芯樣試件內不應含有鋼筋。如不能滿足此項要求,每個試件內多只允許含有兩根直徑小于l0mm的鋼筋,且鋼筋應與芯樣軸線基本垂直并不得露出端面。
第4.0.4條 鋸切后的芯樣,當不能滿足平整度及垂直度要求時,宜采用以下方法進行端面加工:
一、在磨平機上磨平;
二、用水泥砂漿(或水泥凈漿)或硫磺膠泥(或硫磺)等材料在補平裝置上補平。
水泥砂漿(或水泥凈漿)補平厚度不宜大于5mm,硫磺膠泥(或硫磺)補平厚度不宜大于1.5mm。
補平層應與芯樣結合牢固,以使受壓時補平層與芯樣的結合面不提前破壞。
芯樣端面補平方法可按本規(guī)程附錄二進行。
第4.0.5條 芯樣在試驗前應對其幾何尺寸作下列測量:
一、平均五徑:用游標卡尺測量芯樣中部,在相互垂直的兩個位置上,取其二次測量的算術平均值,至0.5mm;
二、芯樣高度:用鋼卷尺或鋼板尺進行測量,至lmm;
三、垂直度:用游標量角器測量兩個端面與母線的夾角,至0.1°;
四、平整度:用鋼板尺或角尺緊靠在芯樣端面上,一面轉動鋼板尺,一面用塞尺測量與芯樣端面之間的縫隙。
第4.0.6條 芯樣尺寸偏差及外觀質量超過下列數(shù)值時,不得用作抗壓強度試驗。
一、經(jīng)端面補平后的芯樣高度小于0.95d(d為芯樣試件平均直徑),或大于2.05d時;
二、沿芯樣高度任一直徑與平均直徑相差達2mm以上時;
三、芯樣端面的不平整度在l00mm長度內超過0.1mm時;
四、芯樣端面與軸線的不垂直度超過2°時;
五、芯樣用裂縫或有其他較大缺陷時。
5 抗壓強度試驗
第5.0.1條 芯樣試件的抗壓試驗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中對立方體試塊抗壓試驗的規(guī)定進行。
第5.0.2條 芯樣試件宜在與被檢測結構或構件混凝土濕度基本一致的條件下進行抗壓試驗。如結構工作條件比較干燥,芯樣試件應以自然干燥狀態(tài)進行試驗;如結構工作條件比較潮濕,芯樣試件應以潮濕狀態(tài)進行試驗。
第5.0.3條 按自然干燥狀態(tài)進行試驗時,芯樣試件在受壓前應在室內自然干燥3d (天);按潮濕狀態(tài)進行試驗時,芯樣試件應在20C±5℃的清水中浸泡40h~48h,從水中取出 后應立即進行抗壓試驗。
6 芯樣混凝土強度的計算
第6.0.1條 芯樣試件的混凝土強度換算值系指用鉆芯法測得的芯樣強度,換算成相應于測試齡期的、邊長為150mm的立方體試塊的抗壓強度值。
第6.0.2條 芯樣試件的混凝土強度換算值,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6.0.2)
式中
——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換算值(MPa),至0.1MPa;
F——芯樣試件抗壓試驗測得的大壓力(N);
d——芯樣試件的平均直徑(mm);
π——不同高徑比的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換算系數(shù),應按表6.0.2選用。
表6.0.2 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換算系數(shù)
高徑比(h/d)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系數(shù)(α)
1.00
1.04
1.07
1.10
1.13
1.15
1.17
1.19
1.21
1.22
1.24
第6.0.3條 高度和直徑均為l00mm或150mm芯樣試件的抗壓強度測試值,可直接作為混凝土的強度換算值。
第6.0.4條 單個構件或單個構件的局部區(qū)域,可取芯樣試件混凝土強度換算值中的小值作為其代表值。
第6.0.5條 檢測工作完成后,應按本規(guī)程附錄一填寫試驗報告。
-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環(huán)保在線"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環(huán)保在線,轉載請必須注明環(huán)保在線,http://www.kytsldc.cn。違反者本網(wǎng)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企業(yè)發(fā)布的公司新聞、技術文章、資料下載等內容,如涉及侵權、違規(guī)遭投訴的,一律由發(fā)布企業(yè)自行承擔責任,本網(wǎng)有權刪除內容并追溯責任。
- 本網(wǎng)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從本網(wǎng)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wǎng)注明的作品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wǎng)聯(lián)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